古蔺县招商引资工作流程
一、项目包装
全县拟招引项目,由经开区、经商科技局、文旅局、农业农村局及全县26个乡镇负责完成项目包装初稿,交投促中心初审后报县招商引资领导组审核确定,纳入我县招商引资项目库,并进行招商引资信息发布。
二、项目备案
所有拟来蔺投资项目,先在投促中心对拟投资额、建设内容、用地情况、建设周期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基本情况进行备案登记并提供投资意向书,必要时提供项目可行性报告。
三、项目审查
投促中心对拟招引项目初审后报招商引资领导组审核,经审核同意招引的项目,由投促中心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投资方进行考察、对接,并对项目的可行性提出建议意见,报招商引资领导组决策。
四、协议谈判
对审查决策后可行的项目,行业主管部门会同投促中心、县级有关部门及项目属地单位与项目投资方进行专业洽谈,形成合作协议。
五、审定签约
洽谈成功并形成协议文本后,由行业主管部门会同投促中心对接县级有关部门(司法局、财政局、税务局、自然资源管理局等)在协议书上签署审查意见,最后报县政府常务会审定后签约,重大项目需报县委常委会审定;需由乡镇签约的,由各乡镇按有关决策程序审定签约。
六、项目落地
项目签约后,纳入发改局项目中心管理,按照项目管理“六个一”机制,明确联系领导和责任单位,协调对接县级相关部门做好全县所有招引项目的政策咨询、企业服务、政策兑现、配套完善等要素保障。属地单位对项目投资方进行“一站式”“保姆式”全程代理服务。此项工作贯穿项目始终,全程保障。